哪些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以下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下八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 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 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 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 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 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 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物业费是业主支付给物业公司的,用于管理、维护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的费用。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按月定期缴纳物业费。若不按照规定日期缴纳,可能会根据物业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部分的滞纳金。
参考资料:物业管理费-百度百科
新房没验收业主有权不交物业费吗?
要看新房没验收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开放商没有通知您验收,那么您有权拒交这部分物业费,如果是您个人原因导致的新房没有验收,那么您没有权利不交物业费。
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业主注意!这8种情况能拒交物业费!还可能”领红包”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 业 管 理 条 例
我是否有权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合同是长期性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容易产生纠纷,尤其业主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和管理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较为常见。这类纠纷又可依据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否成立,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够成立。
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确实存在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保卫形同虚设、物业报修无人应答等情 况的,业主在物业公司整改完毕之前拒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是对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应对措施,是依法行使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不构成违 约。如果物业公司除非已按法定和约定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业主则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二是业主拒绝交费的部分理由成立。
物业管理公司基本履行了管理服务义务,但在某些方面确有缺陷,如保洁工作、车辆停放管理等存在较大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物业管理费是分不同项目收取的,业主仅能就物业公司未尽职责部分的费用行使抗辩权,而不能以拒交全部物业管理费用的方式行使抗辩权。如果物业管理费无法明确区分为不同项目,则可根据物业公司未尽职责的具体情况酌情降低支付物业管理费。需要注意的是,在存在上述情况的场合,业主补交所欠物业管理费时一般无须支付滞纳金。
三是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物业管理行业属于微利行业,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在物业公司按法定或约定的标准提供了物业服务后,如业主仍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是对物业管理合同的违反,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利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在合同对滞纳金无约定的情况下,可要求业主按照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定标准支付滞纳金。
我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首先,如果小区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无论是业主还是租户都需要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这一点是肯定的.房东什么身份或是否需要缴纳该费用与你无关系(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就会产生费用,如果解决费用是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事),关键在与你租房时在合同中是否约定物业费由谁来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如无约定的,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一般情况下由物业实际使用人承担.也就是说合同中如无约定由业主承担时,你是需要缴纳这笔费用的,希望你以后注意.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1、有权拒交; 2、物业这块,市场毕竟还未规范,所以可以不需要公开经营账目; 3、物业费都包括:公共卫生、公摊水电、治安管理等; 4、小区夜间人为噪声大,在地方规定的休息时间范围内物业是要进行管理和制止;小区门禁系统经常坏根本就是没人维修: 建议可以叫部分管理费用……
没有交物业费,被物业告上了法庭
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质量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理依据的。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服务好,但基于业主手上并无实质证据,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一方。至于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取证,以备不时之需。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显然,在这个时候物业公司是违约的,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
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这种服务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而物业公司是根据业主拥有的房产面积,按每平方米固定金额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在管理费的构成项目中,有些是按年计费的,有些是按月计费的,有些是按面积计费的,有些项目的收费可分,有些项目的收费不可分或很难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是业主因为物业公司一项服务未做好,就拒交全部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则以其提供的是综合性服务,其他均无问题为由,要求业主交纳全额物业管理费,再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业主究竟有没有权利拒交物业管理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呢﹖
对此问题,《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各地现行的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规定。笔者认为,毕竟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刚刚起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中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同时鉴于物业管理费构成的复杂性,如果明文规定业主有权拒交物业管理费,则可能加剧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导致较多的冲突和诉讼。而在另一方面,现行法规中虽然没有规定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对此也不能理解为无论物业公司服务有多少不足,业主都必须全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笔者认为,当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时,业主对物业管理费的交纳享有抗辩权,但不应全额拒交,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分项收取费用的物业管理费,可拒交存在瑕疵项目的管理费用,对不要分或很难分项的物业管理费,可按比例拒交部分物业管理,具体拒交数额,应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交涉,如果已形成诉讼,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判定或调解。
哪些情况可以不缴纳理物业费
在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在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三、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四、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五、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七、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八、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新《条例》新增规定,物业费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对于在小区中的公共部位进行广告经营等活动,新《条例》也给出了明确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另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日常生活当中,存在很多小区矛盾,不管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是已经影响到居住品质的大事,都时常发生。在物业纠纷案中,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也是各种各样,主要包括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开发商出售的房屋配套设施不齐全、公共设施不到位、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一般来说业主没有办法选择物业,所以我们更要在于物业的交涉中留个心眼,保护自己的权益!
哪些情况必须交物业费,遇到哪些情况物业费可以不交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