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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认证去哪里办理,绿色食品认证办理流程

想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到哪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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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省市有 “绿色食品办”. 你百度下吧. 农产品检测,现场检查. 然后获证. 流程就是这样. 对了,要送点红包的哦!

无公害和绿色食品具体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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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需要国家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在紫金哪里可以办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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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县农业局可以申请绿色食品认证..主要证件有:经营许可证,种值业的要求证件有种值业务,加工的要生产许可证,要求是稳定运行一年以上,三年无发生问题的..其他也有一些,视情况定 并不是合法经营就可拿证的,需要实地检查,资料审核,环境,产品检测等..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程序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广东省的食品生产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依据企业的申请,派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合格者,由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如何申请绿色食品标志?

(1)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办)提出认证申请;(2)省绿办组织检查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文审;(3)省绿办委派检查员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4)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部门对产地进行环境监测;(5)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部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专家对省绿办上报的申请认证材料进行审核;(7)绿色食品认证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认证产品进行认证评审;(8)中心颁发证书,并进行公告.

有人知道,怎么申请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大约需要什么手续?多少钱啊?谢谢

绿色食品认证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 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4.3 根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4.4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 产品检测

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 认证审核

6.1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2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6.3 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

6.4 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6.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 6.6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 认证评审

7.1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 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

(1)认证合格

(2)认证不合格

7.3 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 8条。

7.4 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

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 颁证

8.1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如何取得绿色食品标识?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第二节 注册商标图形及文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绿色食品中文标准字体、字形已注册,用者不可再作修改。标志图形、中、英文文字及三者的任意组合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为质量证明商标。

第三节 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一是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三是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四是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如何申报认正?

绿色食品:

一、认证条件: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 3)加工企业须生 产经营 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 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二、申办材料: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 产品执行标准

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三、办理程序:

1. 认证申请

2. 受理及文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

5. 产品检测

6. 认证审核

7. 认证评审

8. 颁证

四、办理时限:

市绿办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和编号,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认证材料的初步审核,合格后上交省绿办,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五、收费标准:

申报免费,检测费用需自理

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经哪里审批?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本规范所称审查是指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准注册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绿色食品检查员,对申请人材料、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相关材料等实施审核的过程。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人材料、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的初审, 中心负责对省级工作机构初审结果及其提交相关材料的综合审查,并对审查工作统一管理。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材料、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和省级工作机构相关材料构成。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一)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二)产品检验报告;

(三)产品抽样单;其中(一)和(二)应提供原件,环境免测依据的监测报告可提供复印件。

如何申请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认证

找到相应的部门就可以了,无公害是各地农业局,绿色是各地绿色食品办公室,有机认证机构在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都有名称和联系电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