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如何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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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认证的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批发市场、粮库,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不能作为申请人。
认证程序:企业提交认证申请,包括《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执行标准、注册商标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手册等。企业可先向所在县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申请,也可直接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申请。
受理后,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组织现场检查、产品抽样,再开展环境监测、产品检测;然后将相关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证。认证评审一般每月一次。(食品伙伴网)境监测、产品检测;然后将相关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证。认证评审一般每月一次。
什么是有机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来源于绿色农业,是指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又可分为A级和AA级两个等级。
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验、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验、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有机食品是外来词(是英文Organic Food的直译名),根据国际有机农业联盟(IFOAM)的定义,有机食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而生产、加工出来的,经过授权的有机食品颁证部门发给证书,供人们食用的一切食品。根据美国农业部(USDA)的定义,有机农业是一种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体系。有机农业的概念是20世纪20年代首先由法国和瑞士提出的,历经半个多世纪逐渐认识,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受到一些发达国家的重视,并得到很快发展。综上所述,有机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按照国际有机农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生产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物质,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生物及其产物,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好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的农业,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规定标准生产的、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产品均为有机食品。
我国AA级绿色食品在标准上采用IFOAM有机食品标准,在英文名称上与有机食品相同,所以说我国的AA级绿色食品相当于国际上提出的有机食品。
QS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区别?
QS认证:
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国家的批准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据悉,国家质鉴总局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全部完成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肉制品、奶制品等第二批十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将于今年内完成。
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的优质特性不仅包括产品的外表包装水平高,而且内在品质优良,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高。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但允许有限制使用化肥,农药,激素等。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指南谁可以提供一下吗?
申请有机食品的认证
1. 认证要求 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要求: 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生产单位需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保、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及其他环境问题; 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未受化学物质的污染; 从常规种植向有机种植转换需两年以上转换期,新垦荒地例外; 生产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有机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原料必须是自己获得有机颁证的产品或野生无污染的天然产品; 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 95%; 只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不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物质的污染; 加工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有机食品主要国内外颁证机构是: 中国的OFDC 美国的OCIA(全称”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 德国的ECOCERT、BCS和GFRS 荷兰的SKAL 法国的IFOAM等。 2.申请 1) 申请人向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领取《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2) 申请人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同时领取《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和《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等文件。 3) 分中心要求申请人按本标准 4 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3.预审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 1) 分中心对申请人预审。预审合格,分中心将有关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根据分中心提供的项目情况,估算检查时间(一般需要2次检查:生产过程一次、 加工一次)。 3) 认证中心根据检查时间和认证收费管理细则,制定初步检查计划和估算认证费用。 4) 认证中心向企业寄发《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并同时通知分中心。 4. 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 1) 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2 ) 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的 50% ,以保证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申请人委派内部检查员(生产、加工各1人)配合认证工作,并进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4) 所有材料均使用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拷贝给分中心。 5.审查 1) 分中心对申请人及其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2) 分中心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3) 认证中心审查并做出“何时”进行检查的决定。 4) 当 审查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6.实地检查评估 1) 全部材料审查合格以后,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 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或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本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 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7. 编写检查报告 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送达认证中心。 8. 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1)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 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 2) 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委员会审议。 9.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决议 认证决定人员 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如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应回避。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4) 拒绝颁证。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食品标准要求,技术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10 .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 根据证书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签订《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食品商标的使用手续。
[编辑本段]有机食品保持认证程序
1. 通知 在新的生产年度,由中心/分中心 向获证企业发出保持认证通知,该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应准备的文件:《有机食品保持认证调查表》《有机食品保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要求的文件; 2)检查计划 ; 3)保持认证费用 . 2. 实地检查评估 1)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或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并现场取得《保持认证调查表》及《清单》要求的文件,依据GB/T19630.1-.4《有机产品》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尤其是申请人对上一年颁证整改要求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3)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检查员和申请人共同封样,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3. 编写检查报告 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拷贝给认证中 心。 4. 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1)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保持认证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 2) 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委员会审议。 5. 认证决定人员/ 技术委员会决议 认证决定人员 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如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应回避。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5) 拒绝颁证。保持认证期间严重违反有机食品标准要求,技术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怎样验证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分两级,即AA级和A级AA级绿色食品的概念在生态环境质量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任命特定标准,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级绿色食品的概念为在生态环境质量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任命特定标准,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
怎样才能知道它是通过绿色认证的食品?
通过绿色认证的食品都会有一个特别的标志的!
.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的特点。
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采用了以造币技术中的网纹技术为核心的综合防伪技术。该防伪标签为纸制,便于粘贴。标签用绿色食品指定颜色,印有标志及产品编号,背景为各国货币通用的细密实线条纹图案,有采用荧光防伪技术的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刘连馥的亲笔签名字样。
该防伪标签还具有专用性,因标签上印有产品编号,所以每种标签只能用于一种产品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挥了全国绿色食品的规模优势,大大降低了印制标签的成本,防伪标签价格十分合理。
防伪标签具有多种规格类型,为满足不同包装的需要,分为圆形,直径为15mm、20mm、25mm、30mm不等;长方形,52mmX126mm或按比例变化的任意规格。
绿色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
目前官方认定的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一定是官方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可以是官方中绿华夏认证,也可以是其它公司认证.但官方认证的比较有权威.绿色农产品认证以及有机农产品认证都是属于上面的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是说法不一样.
没有绿色食品认证可以吗
不可以 必须要要有的
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是:
第一、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第二、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第三、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第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合格,将书面通知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并委托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委托接到中心的委托抽样单后,将委派2名或2名以上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售货员赴申报企业进行抽样,并将抽样品送绿色食品定点食品监测中心。依据技术监测报告,得出终审结果。终审合格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书面通知申报企业前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办理领证手续,并交纳标志服务费,原则上每个产品1万元(系列产品优惠)。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将企业种植、养殖、加工等规程执行情况向中心汇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每年年初下达抽检任务,指定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对企业使用标志的产品及其原料产地生态环境质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标志使用权,并公告于众。所有消费者对绿色食品都有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了解市场中绿色食品的真假,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可直接向中心举报。
有机食品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①原料必须来自于已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
②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加工、包装、贮运、运输标准;
③生产者在有机食品生产和流畅过程中,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标准。
④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定。
绿色食品认证
(1)认证申请。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手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受理及文审。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下一程序。
(3)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4)环境监测。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有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产品检测。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认证审核。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认证评审。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认证合格或认证不合格。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下一程序。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颁证。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什么是绿色食品认证报告
有机食品标志标识
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的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这个认证价格差的比较多。能差几倍。从2万—5万不等。与企业的咨询整改认证难易有关。
比如有机牛肉:涉及到活牛是有机的,牛吃的饲料是有机的,饲料用的土地,肥料是有机的,牛的宰杀过程是有机的,仓储,运输是有机的。销售方式是有机的等连环过程。
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绿色食品标志的有效期
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时间从通过认证获得证书当日算起,期满后,生产企业必须重新提出认证申请,获得通过才可以继续使用该标志,同时更改标志上的编号。从重新申请到获得认证为半年,这半年中,允许生产企业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如果重新申请没能通过认证,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标志。另外,在3年有效期内,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每年还要对产品按照绿色食品的环境、生产及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规定,中心会取消该产品使用标志。
近几年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每年都会查处几十起违规使用或者假冒“绿色食品”标志的案例,还有少量企业因为没能通过年检而被取消了标志使用资格。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由于绿色食品已经国家工商局批准注册,按商标法有关规定,具备条件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以下五类。
一是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
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叶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食品、面色、糕点、代乳制品、方便食品、面粉等五谷杂粮、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淀粉及其制品、饮用冰、冰制品、食盐、酱油、醋、芥末、味精、沙司等调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剂等。
三是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新鲜蔬菜、种籽、动物饲料等。
四是啤酒、不含酒精饮料、糖浆及其它供饮料用的制剂。
五是含酒精的饮料(除啤酒外)。
有几种收费,其中一项是化验费,是两千每项,还有环境评估的费用,应该是一千四,最后报北京的时候每项是八千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由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并发布,是加施于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识。印制在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不能作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
2、该标志的使用涉及政府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对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求所有获证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称谓进入市场流通,均需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标志。
3、标志除采用多种传统静态防伪技术外,还具有防伪数码查询功能的动态防伪技术。因此,使用该标志是无公害农产品高度防伪的重要措施。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申请无公害产品认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二)产品品种、产地的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四)产地环境说明;
(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九)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十)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体化申报,园艺类10000元,粮油类12000元,畜牧类13000元。费用主要是检测费和无公害标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