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混肥的新标准是什么
肥料名称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规定的肥料名称。如“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等;对有特殊用途的肥料名称,在产品名称下用小1号字体标注,如“复合肥料硫酸钾型”。农民朋友如果看见“高效×××”、“××肥王”等字样,说明产品有不实夸大性宣传。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养分量的标准。(1)单一养分含量:应以配合式N、P2O5、K2O的顺序,分别表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0”,如复混肥料15—0—10,表示该肥不含磷元素或磷元素低于4.0%。(2)总养分含量:应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3)若在复混肥(复合肥)中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上证明。
氯离子含量的标注。当复混(合)肥中氯离子的含量大于3.0%时,应在包装物上标明“含氯”,以避免对忌氯作物造成伤害;凡未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的,其氯离子的含量不得超过3.0%。
规格及净含量(净重)的标注。复混(合)肥每袋净含量为(50±0.5)公斤、(40±0.4)公斤、(25±0.25)、(10±0.1)公斤四种规格,且每批产品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50公斤、40公斤、25公斤、10公斤,在规定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必须与原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
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生产日期或批号。每袋肥料都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生产日期或批号应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外包装上标明。
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明经依法登记注册,并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或地址。
产品标准。复混肥或复合肥均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I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标准号及年代号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明。
肥料登记证。复混肥料市场准入实行登记证制度,凡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肥料(包括复混肥)都必须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
你知道肥料是按什么标准执行的吗
国家规定任何产品都要有相应的执行标准。执行标准包括企业标准(Q)、地区标准、行业(肥料)标准(NY)、国家标准(GB)、国际标准(ISO)几部分。我国目前《尿素》(GB/T2440-2017)、百液体无水氨(GB/T536-2017)、硝酸铵(GB/T2945-2017)、农业用硫酸钾(GB/T20406-2017)、过磷酸钙(GB/T20413-2017)、复合肥(度GB/15063-2009)、掺混肥(GB/21633-2009)、有机肥(NY525-2012)、有机无机复混肥(GB18877-2009)、大量元素水溶肥(NY1107-2010)、中量元素水溶肥(NY2266-2012)、微量元素水溶肥(NY1428-2010)、含腐植酸水溶肥(NY1106-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NY1429-2010)、农用菌剂(GB20287-2006)、生物有机肥(NY884-2012)、复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04)。购买肥料时除认清执行标准外,还要查验肥料登记证号。限期使用的肥料应标注保质期或失效期;如产品保质期与储藏条件有关,则必须标明产品的储藏方法。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1、产品标准(现行有效):
GB 18877-200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2、检测方法标准(现行有效):
GB/T 14540-2003 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GB/T 17767.1-2008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 第1部分:总氮含量
GB/T 17767.2-2010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 第2部分:总磷含量
GB/T 17767.3-2010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 第3部分:总钾含量
GB/T 19203-2003 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GB/T 22924-2008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GB/T 24890-2010 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GB/T 24891-2010 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GB/T 8571-2008 复混肥料 实验室样品制备
GB/T 8572-2010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GB/T 8573-2010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测定
GB/T 8574-2010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 四苯硼酸钾重量法
GB/T 8576-2010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
GB/T 8577-2010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复合肥的国家执行标准gb15063 – 2009是什么定义
复混肥料 compound fertilizer :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复合肥料 complex fertilizer :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掺混肥料 bulk blending fertilizer : 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也称BB肥.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organic-inorganic compound fertilizer: 含有一定量有机质的复混肥料.
复合肥料(含硝酸磷钾)国家强别执行标准是GB15O63一2OO9吗?
是的. GB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本标准规定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复合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农业用硝酸钾、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缓释复混肥料同时执行相应的标准 据说已经转化为推荐标准: 替代GB 15063-2001;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 见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农业施用的复合肥料是?
通常所说的复合肥料,主要分三大类:
第一大类是纯无机的复合肥料,其正式的商品名称为复混肥料,执行国家标标准GB15063-2001。通常是含作物需要的三大元素氮、磷、钾,以及部分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但不包含有机质和矿物质肥料。
第二大类是无机肥料与有机肥料混合制造的肥料,其正式的名称为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执行国家标准为GB18877-2002。这类肥料不但包含氮、磷、钾三种元素,而且还包含有机质,国家标准规定,这类肥料的有机质必须大于等于20%。
第三大料是配方肥料,也称之为BB型肥料,其正式的名称为掺混肥料,这类肥料执行GB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这类肥料特点是交叉包含第一大类和第二大类的肥料,区别在于是每种元素是分别造粒,再进行掺混。这样很容易实再对特殊含量的肥料进行小批量的定制生产,主要是配合测土配方施肥为主。
这三大类肥料每一款肥料都要有相应的肥料登记证,方可在市场流通。
这大类肥料中,不同的养份含量及养份配比,就形成了一种具体的复合肥料品种。
硫酸钾复合肥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执行标准,硫酸钾执行的是原化工部颁布的HG/T3279-1990,氯化钾执行的是国际GB6549-86;
谁能给我传一份关于有机肥、掺混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的检验标准。重赏
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2113表52611的要求。
表1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4102
项目指标
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30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1653+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4.0
水分(游离水)含量(/%)<20
酸碱度pH 5.5^8.0
掺混肥
总养分不低于35.0%。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水分含量和粒度(2.00mm~4.00mm)的指标分别为:不低于60%、不高于2.0%和不低于70%。 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氯离子含量大于3%的必须明确标注中文“含氯”,不可以用“氯”、“含Cl”或“Cl”代替。
有机一无机复混肥料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项目指标
总养分(N+P,O.,+K2())的质量分数·/%>15.0
水分(H,O)的质量分数/%<10.0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20
粒度(1.00mm—4.75mm或3.35-5.60mm)/%>70
酸碱度pH 5.5~8.0
蛔虫卵死亡率/%>95
大肠菌值>10
含抓离子(CI-)的质量分数“/%<3.0
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的质量分数/%<0.0050
锅及其化合物(以Cd计)的质量分数/%(0.0010
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的质量分数/%(0.0150
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的质量分数/%<0.0500
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的质量分数/%(0.0005
注:a标明的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不得低于2.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1.0%
b如产品抓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抓”,该项目可不做要求。
国家对复合肥含量是如何规范的
不是合格产品. 没收含量与标注不符的肥料,并给以警告与处违法所得3倍一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复合肥产品执行标准及引用标准有效性证明材料是指什么
就是说你的复合肥产品是执行的什么标准,这个标准是否有效(是不是有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