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图形分别代表什么?
安全标志的分类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还有补充标志。
(1)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些行动。
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其中圆环与斜杠相连,用红色;图形符号用黑色,背景用白色。
我国规定的禁止标志共有40个,如:禁放易燃物、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禁止烟火、禁止用水灭火、禁带火种、禁止启机修理时禁止转动、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禁止乘车、禁止攀登等。
(2)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的含义是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
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黑色的正三角形、黑色符号和黄色背景。
我国规定的警告标志共有39个,如: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爆炸、当心火灾、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当心吊物、当心扎脚、当心落物、当心坠落、当心车辆、当心弧光、当心冒顶、当心瓦斯、当心塌方、当心坑洞、当心电离辐射、当心裂变物质、当心激光、当心微波、当心滑跌等。
(3)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必须遵守。
指令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圆形,蓝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
指令标志共有16个,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服等。
(4)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的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提示标志的几何图形是方形,绿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及文字。
提示标志共有8个,如紧急出口、避险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动火区、击碎板面、急救点、应急电话、紧急医疗站。
(5)补充标志
补充标志是对前述四种标志的补充说明,以防误解。
补充标志分为横写和竖写两种。横写的为长方形,写在标志的下方,可以和标志连在一起,也可以分开;竖写的写在标志杆上部。
补充标志的颜色:竖写的,均为白底黑字,横写的,用于禁止标志的用红底白字,用于警告标志的用白底黑字,用带指令标志的用蓝底白字。
安全标志的设置
(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地方,并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表示的内容。
(2)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
(3)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色。
(4)对于那些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由设置处卸下,这对于警示特殊的临时性危险的标志尤其重要,否则会导致观察者对其它有用标志的忽视与干扰。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标志是哪几种及其排列顺序消防通道的
这个是应急灯,疏散指示,安全出口,门上方的是安全出口,地面或者墙面,吊顶下带有方向指示的是疏散指示.消防照明的是应急灯
安全生产标志分哪些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其中规定: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施工现场安全“五标志”?
“五标志”,即:指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志、电力安全标志、提示标志.
高速公路施工或养护时,安全标志怎么摆放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畅通,规范作业现场的施工秩序,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保障养护、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保持高速公路的良好路容路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上进行的养护、施工作业及其它工程作业。第三条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确保养护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管理第四条 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和相关规定,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第五条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机构负责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的报批、审核及安全监督管理。第六条 本办法中的行政执法机构指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第七条 本办法中的施工管理指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挖掘占用公路、穿(跨)越公路管线(道)电缆的设置、道路养护、设施维修、绿化等活动的审批与管理。第八条 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养护施工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第九条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影响车辆进出收费站、服务区的,施工单位应完善标志标牌,告知司机行车路线;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应制定中断绕行方案,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工作规程第一节 进场审批第十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之前必须到执法机构办理下列审批手续:(一)提交施工申请书、施工现场示意图、施工管理方案及标志标牌设置示意图、车辆明细及状况表、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和其它施工作业数据(投入施工作业机具和人员的数量、工期等)。大中修的施工申请方案需京珠管理处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才能到执法部门办理申请。(二)路政、交警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安全设施数量和质量进行联合审核审批,签发联合审批表。(三)与路政部门签订《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将复印件及其它申请资料送交警部门备案。(四)执法机构与养护部门在组织作业单位进场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一起根据作业现场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方案,并现场指导作业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置。(五)由路政部门按工程款的1%收取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最少交纳3000元,工程款的1%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各大队每月将扣除保证金的数目上报支队,支队对施工单位及时通报并限期补齐保证金。(六)由路政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后发放《湖北京珠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审批许可证》,将复印件送交警部门备案。第九条 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办事手续,实行一表审批制,行政执法机构双方在联合执法室设置供对方人员办公的办公席共同办理相关手续。第二节 安全管理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检查落实。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进场之前,应在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有关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执法机构对其发放《安全员》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第十三条 每个作业现场应配备专职作业安全员,维护现场的交通秩序及安全;安全员数量:封闭施工路段2公里配备4名,封闭施工路段4公里配备6名;每段封闭施工路段不得超过5公里。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专职作业安全员应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恶劣天气下应加大巡查密度,防止安全标志或设施倾倒、移位、损坏,对倾倒、移位、损坏的标志或设施应及时扶正还原或更换。第三节 现场监督第十五条 执法机构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现场的标志设置、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作业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牌,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标准没有规定的,按执法机构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的安全作业方案实施。施工作业夜间设置照明灯和红黄频闪改道灯。第十七条 施工人员应严格服从管理,严禁酒后上路施工(特别是驾驶员),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着安全标志服,作业车辆配备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十八条 用于作业的工具、材料必须放置在作业区域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第十九条 作业车辆严禁在中央分隔带调头和逆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在中央分隔带掉头应经执法机构批准,同时必须有专职作业安全员在现场执红绿旗指挥。作业车辆只能在开口两端的最小视距为1000米的中间隔离带调头。调头时,开口处的隔离栅应完全打开,在确认两端1000米的范围内无来往车辆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调头后应及时关闭活动隔离栅。无专职安全员指挥,或无安全设施,或视距不足1000米的开口处严禁调头。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现场要加强对车辆、机械、材料管理,禁止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严禁在施工作业区外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无权在路上收取任何费用,通行车辆损坏作业单位工具、材料等情况的,必须报执法机构处理,有关费用由执法机构处理后拨付作业单位。第二十二条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有专项安全日志,由安全管理人员详细记录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采取的措施等。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在规定竣工期限前一周向京珠高速公路执法机构提出延期申请,经核实后,补办延期许可证。第四节 完工验收第二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彻底清除作业现场施工垃圾,恢(修)复被移动或损坏的道路设施,执法机构进行完工后的安全设施验收、签字。第二十五条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执法机构不予以验收、签字,工程技术部门不予以支付工程款项。 第三章 罚则第二十六条 对在作业过程中未按安全管理要求施工而发生的轻微违章、一般违章、重大违章行为,执法机构应开具《违章施工处理单》,并给予相应的处理。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轻微违章情形之一的,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类似情况,扣除50元工程安全保证金: (一)未穿标志服或穿拖鞋上路施工的; (二)随意横穿高速公路或拦截过往车辆的; (三)施工标志、标牌歪倒、倾斜、损坏而未及时扶正的或更换的。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一般违章情形之一的,第一次扣除500元工程安全保证金,第二次扣除1000元工程安全保证金,第三次扣除1500元工程安全保证金并责今停工整改:(一)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的;(二)不按规定摆放标志、标牌或标志、标牌数量距离不足的;(三)经过执法机构批准需要打开中央分隔带作业,但打开后施工单位管理不严,无人看守、指挥的;(四)施工现场乱堆乱扔废料的;(五)施工时损坏路产不及时上报执法部门的;(六)施工工期结束后施工现场不及时恢复原状的;(七)不服从执法人员现场指挥和调度的。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重大违章情形之一的,暂扣车辆(机具)一律强制停工并整改,直至消除隐患,经执法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一)未办理许可证上路施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中央分隔带的;(三)未获得延期许可证,超过施工期限仍在继续施工的(按未办许可证论处);(四)对违章施工行为拒不整改或不接受处理的;(五)作业车辆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的;(六)安全保证金已扣除没有补全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已失效的;(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或不按规定、不听指挥设置道路作业标志和设施等情况,视情节给予停工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处理,造成高速公路路产损坏或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很多种安全标识在一起怎么样排放
3.2 安全标志应位于清晰可见的位置,与设备有明显区别,应尽可能地进行防护使其不被损坏和擦抹,有相当长的期望寿命. 3.3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可设置在机器上或编制在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设置在机器上的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应位于危险位置或预防危险的监控范围的附近. 3.4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过度使用会降低其效果,应防止在机器上过分要求和使用它们. 注:经验表明,当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超出约7个时,它们的效果就会降低. 3.5 在使用维护说明书中,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可用于需要特别注意的重点位置,其在使用维护说明书中的使用不受3.4的约束.
安全标志的分类及其安全色的含义?
安全标志分类主要有禁止,是一红色圆圈加一斜扛的图形,如禁止烟火,注意,是黄色三角形状的,如注意安全,一般警示,一般为绿色,如安全通道.
安全标志分为哪四类?
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禁止标志表示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警告标志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指令标志表示必须遵守,用来强制或限…
安全标志的分类
国家制定了56种安全标志,可分为以下四类. (1)禁区止标志: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有禁止吸烟,禁区止通行等16种. (2)警告标志: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有当心火灾、注意安全等23种. (3)指令标志表示必须遵守的规定.有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毒面具8种. (4)提示标志:其含义是示意目标方向.有太平门、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存放的地方等9种.